蔡明彥13日於立院備詢時表示,江姓維安勤務人員在第一時間已移送法辦,該員是由國防部憲指部支援國安局特勤中心,負責總統出行前的現場勘查工作,國安局已在第一時間解除其支援職務,憲指部也立即召開人評會,記2大過、列優先汰除名單。

蔡明彥說明,在執行公務期間佔有民間財物,法律上當然不容許;他進一步指出,經擴大調查後,國安局發現,還有兩位特勤人員也可能知情未報,在啟動法律研究後,認為也涉及共犯,一樣將兩人記2大過,列為優先汰除名單,並移送法辦。

作者簡介

施養正

喜歡日本偶像的運動宅,曾在Yahoo奇摩擔任特約編輯,參與過世界棒球經典賽12強棒球亞錦賽採訪工作。喜愛關注一些有趣但不一定有用的生活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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