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養正/綜合報導】總統賴清德今年二月前往觀賞台日棒球交流賽,不過一名江姓隨扈卻潛入休息室,竊取啦啦隊成員峮峮等人簽名的6顆紀念球。國安局長蔡明彥表示,第一時間已解除支援職務;此外,擴大調查後,發現還有兩名國安局特勤人員可能知情未報,3人皆各記兩大過,且列為優先汰除名單、移送法辦。
蔡明彥13日於立院備詢時表示,江姓維安勤務人員在第一時間已移送法辦,該員是由國防部憲指部支援國安局特勤中心,負責總統出行前的現場勘查工作,國安局已在第一時間解除其支援職務,憲指部也立即召開人評會,記2大過、列優先汰除名單。
蔡明彥說明,在執行公務期間佔有民間財物,法律上當然不容許;他進一步指出,經擴大調查後,國安局發現,還有兩位特勤人員也可能知情未報,在啟動法律研究後,認為也涉及共犯,一樣將兩人記2大過,列為優先汰除名單,並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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