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超商店員倉庫凌虐12hr後墜樓亡 惡女店長、黑幫男「這原因」二審減刑期|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擔任超商店員的丁姓男子被陳姓女店長質疑私吞公款,夥同林姓未婚夫、四海幫份子劉男等人凌虐丁男,並開槍射傷逼迫,導致丁男最後墜樓身亡。一審陳女遭判15年、劉男25年徒刑,檢辯雙方均上訴,台南高分院昨天宣判,陳女、劉男犯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部分撤銷改判,改判12年、17年徒刑,可上訴。
法院一審判超商陳姓女店長15年、主謀劉男25年徒刑,檢辯雙方均上訴,二審昨天判決,改判陳女12年、劉男17年。讀者提供
法院一審判超商陳姓女店長15年、主謀劉男25年徒刑,檢辯雙方均上訴,二審昨天判決,改判陳女12年、劉男17年。讀者提供

判決書指出,死者丁男出身雲林台西,他因躲債離家寄住姑姑位於台南永康的住所,平時在附近超商工作,2023年4月間卻被陳姓女店長懷疑侵吞公款,陳女向未婚夫林男、四海幫海文堂組長劉男抱怨,2人隨即在堂口的LINE群組號召成員,4月27日凌晨趁著丁男上大夜班,2人前往超傷痛毆丁男,並控制其行動。

眾人逼迫丁男簽下和解書及100萬元本票,連他身上戴的金項鍊都不放過,同年5月2日丁男到超商上班,陳女又以他侵吞客戶代收款項為由,再找劉男等人前來教訓丁男,期間同夥曾姓男子還開槍擊中丁男後腰部,所幸並未致命,但他被關到超商倉庫凌辱達12小時,被水管打到手腳發黑,陳女還撥打電話向丁男母親索要20萬元,不料丁母匯款後2小時,丁男就墜樓身亡。

檢警偵辦後,同年8月依涉犯非法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死、結夥3人以上強盜、傷害、槍砲及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店長陳羿伶等人,一審劉男被判25年、陳女被判17年,檢辯均上訴二審,法官認為,陳女等人犯後僅坦承部分犯行,迄今未賠償死者家屬,原審認識用法並無不當,但將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部分撤銷改判,兩人刑期減少至17年、12年,仍可上訴。

丁男被曾男押回住處,不堪徹夜被凌辱又被開槍擊傷,最後墜樓身亡。讀者提供
丁男被曾男押回住處,不堪徹夜被凌辱又被開槍擊傷,最後墜樓身亡。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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