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庭訊時,王婉玲不僅否認打人巴掌,也不願賠償,她的律師姚本仁則表示,可以提出錄音譯文作為證據。

被害人的委任律師則指出,王婉玲在本案發生前已有暴力、毀損案前科,非首次犯罪,甚至在犯案過程中還稱「打人可紓壓」、「有的是錢不怕罰」,案發當晚還教唆他人於公眾場合砸毀桌椅,甚至揚言找黑道處理,王姓女律師到場蒐證,卻遭王婉玲出手搶奪手機並打巴掌,顯見王女欠缺法治觀念,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9日晚間10時許,王婉玲與兒子等人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宏泰世界大樓」一樓大廳叫囂,還動手砸毀現場物品。剛好林鴻南委任律師的事務所就在同棟大樓一樓,律師接到訊息後,立刻指示王姓女律師下樓查看蒐證,豈料,王婉玲看到有人拿手機拍攝,怒氣衝上來,她靠近後一巴掌搧在女律師臉上,律師的手機掉落,王婉玲抓著對方的手不放,直到警方到場才鬆開。

遭摑掌的女律師事後驗傷確認頭部、右臉挫傷,怒告王婉玲公然侮辱、傷害及強制等罪,北檢認定王婉玲犯行,依強制、傷害等罪嫌起訴王女,而王女之前被控砸毀大樓門面還踹踢林鴻南座車,摔壞充電設備部分,已遭北院判刑拘役40天,緩刑2年。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