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拿25萬「假結婚」  陸配助閨蜜來台未收分文 法院這樣判|壹蘋新聞網

小叔拿25萬「假結婚」  陸配助閨蜜來台未收分文 法院這樣判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陳姓女子從大陸嫁來台灣多年,她為了幫助林姓閨蜜來台賺錢,透過先生介紹金姓小叔與林女「假結婚」,林女與金男辦妥結婚手續後即北上工作,從未與金男同居,還給了他25萬「封口費」,後來林女因為逾期居留犯行曝光,目前遭通緝,金男被依幫助大陸人士非法入台罪,判刑1年8月、緩刑3年,「義氣助友」分文未收的陳女則判刑6月、緩刑2年。
陳女介紹林姓閨蜜與金姓小叔配對,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因此吃上官司。AI示意圖
陳女介紹林姓閨蜜與金姓小叔配對,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因此吃上官司。AI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陸籍陳女與台籍洪男是夫妻關係(已離異),陳女得知林姓閨蜜有意來台,把對方想法告知洪男,洪男轉告同母異父的金姓胞弟,要讓林女以假結婚方式前來,金男同意後,2013年1月22日前往中國與林女見面,隔天就到福建省福州市民政菊、公證處領證登記,我方海基會也在同年3月15日核發結婚證明。

同年3月18日金男填妥申請書,以雙方團聚名義向移民署台南市第二服務站取得台灣入出境許可證,同年6月林女藉此來台,並到南市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此後7年間多次往返兩地,但林女並未與金男同居,而是隻身北上工作,並支付金男10萬元人頭費,並按月補貼3000元,到事件曝光時金男已拿了林女共25萬元。

林女因逾期居留,與金男到移民署台南專勤隊報到,戳破假結婚一事,林女後來下落不明遭通緝,金男、陳女都遭起訴,金男被判1年8月、緩刑3年,25萬須沒收,而陳女表示僅是為了幫助閨蜜林女,並未收受任何金錢餽贈,法官認為她單純幫忙仲介,無營利意圖、為幫助犯,依規定減刑,判處6月、緩刑2年,可上訴。

法官認為陳女並未收取報酬,且是幫助犯得依法減刑,判處她6月徒刑、緩刑2年。資料照
法官認為陳女並未收取報酬,且是幫助犯得依法減刑,判處她6月徒刑、緩刑2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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