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赴日參加兒子畢典 北院「這理由」駁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將於本月26日宣判,他為赴日參加大兒子柯傅堯於24日在日本東京大學博士班的畢業典禮,委任律師蕭奕弘向北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期間為本月23日至25日三天,不過,北院合議庭認為,柯文哲是否參加畢業典禮,並非典禮如期舉行的要件,也不會因此讓兒子拿不到學位,又聲請日期為京華城案宣判前一天,柯又未提相應的擔保及避逃的具體方案,更未說明如何避免與共犯勾串,評議後裁定駁回柯文哲的聲請,可抗告。
柯文哲主張,他欲出席長子博士學位授予儀式,且身為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不會藉短暫出國行程棄保潛逃,為兼顧家庭人倫、人權保障及刑事程序順利進行,聲請單次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希望能准許他於本月3月23日至25日前往東京參與長子的畢業儀式,並提出日本東京大學邀請函等為證。
不過,北院合議庭認為,邀請函的內容雖記載柯文哲長子於去年10月間完成於東京大學博士學業,並本月24日舉行學位授予典禮,邀請家人前往參與,但柯文哲是否前往參與並非畢業典禮儀式能否如期舉行的要件,也不會因此使長子無法順利取得學位,不能僅以柯文哲所稱因親屬關係、父子情感而產生身分上不可替代性,就直接認定柯文哲須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親自到場參加畢業典禮的必要。
合議庭還指出,柯文哲對赴日的相關行程規劃、是否提出相應的擔保等均付之闕如,且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返國日期為本3月25日,距離他涉案的宣判日僅一天,北檢也函覆說明,柯文哲未提出能擔保避免逃亡的具體方案,與司法實務的通案作法不合,也未說明如何避免與共犯勾串,審酌目前訴訟進程,法院即將於本月3月26日宣判,考量司法實務通案處理類似情況的公平性,建請駁回聲請
裁定指出,限制出境、出海已屬《刑事訴訟法》規範強制處分中對於人身自由、行動自由、遷徙自由干預較輕微手段,而律師蕭奕弘未能具體說明柯文哲有親自前往地確實絕對必要性,難認柯文哲有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必要,且合議庭先前裁定柯文哲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的羈押原因仍未消滅,自交保裁定至今沒有新事由足以變更之前的限制出境、出海裁定結果,因此,評議後裁定駁回柯文哲的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