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警員柯俊銘,3月1日執行巡邏勤務時,下午5時26分許發現林姓男子(62歲)騎著1部腳踏車,沿東光路往南朝太原路三段方向行進。柯員騎在林男後方時聞到有酒味,在太原路三段與東光路口攔下林男,林男酒測值0.44mg/L,員警依規定予以告發。

不料,3月3日17時35分許,柯員沿太原路3段往西朝東光路方向執行巡邏勤務,在東光路口又發現林男騎著腳踏車經過時有酒味,柯員上前攔查,2人不約而同說「又遇到了」。

林男在附近的工地工作,下班前習慣在工地喝2杯再離開。柯員對林男進行酒測,發現他酒測值0.57mg/L,再次開單舉發。柯員苦口婆心勸告林男:「阿北,不要再喝了啦,再遇到你我也很尷尬」。林男也說:「不是你尷尬,我現在看到你也覺得歹勢。」

第五分局提醒,酒後騎乘腳踏車除了危險,也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拒絕呼氣酒精測試,則會處4,800元罰鍰,民眾切勿貪求方便,將自己推向危險邊緣;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平安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林姓男子在工地工作,下班前習慣喝兩杯,員警勸他別再喝酒了。民眾提供
林姓男子在工地工作,下班前習慣喝兩杯,員警勸他別再喝酒了。民眾提供
作者簡介

鮮明

曾先後任職3家平面媒體,跑過許多大大小小的社會新聞,擅長處理讀者投訴、爆料案件,挖掘網路熱門議題,樂於踢爆社會的不公不義。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浴室洗澡被敲門不爽 越南移工水果刀怒捅同鄉險喪命 法院這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