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深元指出,林俊言捏造事實、騙票取得搜索票濫行搜索、長期洩密、圖利特定媒體、濫行傳訊無關人士、未先行送達傳票即任意提訊被告。除此之外,林俊言視察住院沈慶京外界質疑時,林持續誆騙襄閱主任檢察官為他非法視察背書,林及同組檢察官等人還以不當言詞訊問彭振聲、邵琇珮、黃景茂、朱亞虎、陳佩琪等人,更偽造黃景茂偵訊筆錄,違反法定程序,傷害國人對檢察體系信任等,已違反《法官法》所列侵越權限、行為不檢、偵查不公開等規定,另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移付懲戒必要。

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說明聲請鑑定檢察官林俊言的6大理由。張欽攝
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說明聲請鑑定檢察官林俊言的6大理由。張欽攝

林俊言在北檢但任檢察官期間負責偵辦京華城弊案,他於2024年12月偵結起訴全案後,去年8月榮升任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被控受柯文哲圖利、行賄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先行向檢評會請求評鑑林俊言,指控林俊言不當訊問等違失。

檢評會調查認為,林俊言並無脅迫或利誘沈慶京認罪,但有3巷缺失,分別為2024年10月11日在醫院訊問前,先與沈慶時間談話超過2小時、同月14日到醫院視察時,談及沈慶京所涉案情事項,內容與視察無關、同月18日於北檢偵查庭開庭前,為確認沈慶京手術後身心狀況,先單獨與沈見面,談及案情相關事項,還指示法警不要讓沈的律師得知單獨見面一事。

檢評會認為,這些缺失雖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但情節輕微,未達送懲戒程度,今年2月決議評鑑不成立,但要接受「職務監督」,移請職務監督權人新北地檢署檢察長對林俊言作適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