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若發現業者有將腐敗或危害衛生安全之虞之食品再行販售,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有關食品不得變質或腐敗之規定,得依同法第44條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一名網友在社群綢站《threads》揭露桃園地區一家全國性聯鎖賣場將發霉蔬果整理後重新上架販售,包括番茄發霉下架一個一個擦拭完後又在上架販售,甚至還長滿蜘蛛網、秀珍菇已經發霉也是在架上販售、茂谷柑整箱子內已經發霉擦拭後也是上架販售、馬鈴薯發芽卻是發芽的位置除去在上架販售等。
另該名網友也爆料,該賣場在農曆春節期間未經員工同意即更改班表而涉嫌違反勞基法,桃園市府勞檢處表示,已接獲檢舉將依規定派員實施通案性檢查,釐清是否有違反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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