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網攻案緣於2022年九合一選前,時任北市議員的徐巧芯在臉書PO出角逐台北市長的陳時中,步出餐廳十指緊扣人妻、北市聯醫松德院區副院長李雅玲的照片,引發熱議。事後,臉書粉專無良公關公司PO出一張疑為國民黨內部的企劃書,文件上有徐巧芯、蔣萬安、洪孟楷、李德維的簽名,影射藍營找狗仔跟拍陳時中等綠營參選人,徐巧芯等人震怒斥,澄清文件上的簽名是她簽署四大公投聯署書的簽名,痛批無良公關造謠抹黑,並控告無良公關粉專管理員陳冠宇及轉貼的網友涉犯妨害名譽等罪。
北檢調查認為,粉專發表的網軍計畫文件先前已在其他社群流傳,可見有其他出處來源,難以認定無良公關粉專管理員偽造文件,且他們不是可辨認文件或簽名真假的專業人士,可能誤信文件為真,且網軍計畫攸關公共利益,為可受公評之事,轉貼評論也是合理意見表達,難以認定無良公關等被告有捏造事實的誹謗犯意,2度對所有被告不起訴處分。
北檢三度偵辦時,陳冠宇坦承該企畫書簽名文件是他貼的,但辯稱是收到友人爆料才貼出,張朝龍則說當時已有其他媒體及網路傳出,他們發文僅是要候選人澄清,至於杜承哲和謝立聖也聲稱只是評論或轉貼,對文件來源不知情,也沒有製作任何不實資料。
檢察官認為,張朝龍、謝立聖、杜承哲3人的確沒有專業鑑定的能力,他們只是在網路上取得資料後基於合理懷疑而轉貼、評論,無法認定其等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犯意,仍對3人不起訴,不過,陳冠宇為粉專主要管理人,對貼文內容未審慎查證就肆意散播,導致選舉期間假訊息擴散,涉違反《選罷法》罪嫌重大,因此依該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徐巧芯還親自出庭說明被抹黑的經過與陳冠宇違法理由等,合議庭審理認定陳男犯行,今依違反宣判《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名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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