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區豐康牧場上月27日傳出有1700隻蛋雞異常死亡,台中市農業局採樣送驗證實感染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雲姓業者不但未主動通報,還涉嫌隱瞞疫情,將部分死雞埋在自家農場,並委託苗栗後龍1名顏姓地主,將斃死雞運往後龍掩埋。苗栗縣政府開挖後,連同在外埔大排發現的雞屍,合計共有1451隻斃死雞遭掩埋或棄置。
另外,豐康牧場第一時間在臉書發文,聲稱部分雞隻健康狀況異常,「目前尚在檢驗階段且尚未流出市面」,不過,台中市衛生局卻查出,該牧場在疫情發生期間,1月1日至1月27日共賣出7125台斤蛋品,其中4640台斤銷往苗栗縣,台北市則有660台斤,其餘則在台中,絕大多數均已賣給消費者吞下肚。
台中市政府已撲殺豐康牧場全場共約5千隻雞,並將針對隱匿疫情、棄置雞隻,分別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畜牧法》對豐康牧場開罰100萬、15萬元,合計115萬元。
苗栗地檢署針對外埔大排遭棄置雞屍的部分,指派陳信甫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偵辦,上週五傳喚豐康牧場雲姓業者及後龍顏姓地主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雲姓、顏姓被告均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廢棄物罪,及同條第4款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等罪嫌,分別諭知以雲40萬元、顏20萬元交保候傳及限制出境出海。
台中地檢署為釐清豐康牧場大量雞隻死亡並檢出感染 H5N1 禽流感,與日前苗栗縣後龍鎮大排水溝等處遭棄置大量雞屍之間是否具關聯,昨天由賴謝銓、林思蘋、郭逵、翁嘉隆、康存孝等5名檢察官,共同指揮檢事官、保七總隊,持搜索票搜索豐康牧場及雲男住居所,並約談雲男、牧場陳姓及李姓2名員工、後龍顏姓地主,共4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雲男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事業負責人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清除、處理廢棄物致污染環境,以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顏男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及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等罪。
檢察官認為雲、顏2人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之進行,認有羈押之必要,均經檢察官當庭逮捕,並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李姓員工則各諭知3萬元具保候傳。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