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保護令!不孝子討嘸5千零用金怒了 竟踢踹老母下場慘|壹蘋新聞網

不甩保護令!不孝子討嘸5千零用金怒了 竟踢踹老母下場慘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北市一名曾有家暴紀錄的陳姓男子,於2024年間對接連對母親施暴,遭法院祭出通常保護令制止,禁止他再有任何騷擾或暴力行為;同年9月間,陳男卻因索要5千元零用金遭拒,再度出腳踢踹母親臀部,已涉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一審依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仍可上訴。
一名不孝子僅因討不到5千元零用金,竟出腳踢踹老母。現金示意圖。彭欣偉攝
一名不孝子僅因討不到5千元零用金,竟出腳踢踹老母。現金示意圖。彭欣偉攝

判決指出,該名陳姓男子過去就曾對母親施暴,於2024年6月間經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命令他不得再對母親有任何家暴或騷擾行為,保護令有效期間為2年。

同年9月4日上午,陳男卻仍違反保護令規定,僅因向母親索討5000元零用錢遭拒,親自上門以腳踢踹母親臀部,致使母親重心不穩而擦撞家具,其右手並受有擦挫傷。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陳男否認對母親有踢踹行徑,辯稱是母親住院後才釀傷。不過,法官也參酌陳母於警詢時證述、傷勢照及入院後的病歷資料等,均可證明陳母是先受傷才有住院治療情事。

法官審酌,陳男明知保護令的內容及效力,卻無視相關禁令對陳母施暴,更矢口否認讓陳母受到傷害,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並兼衡陳男國中畢業、已婚等情狀,一審依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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