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導,高雄高分院今依梁育誌非預謀殺人、未達「情節最重大之罪」與有教化可能等改判無期徒刑。鍾女母親表示,法院雖認定梁育誌手段凶殘,且凱旋醫院與嘉南療養院均曾指出被告具高度再犯風險,顯示其人格結構與行為模式並非短期可矯正,教化困難。但卻仍以「長期監禁、輔以治療與教化,當可改善更生」作為量處無期徒刑、排除最嚴厲刑責的重要依據。
鍾母她質疑,在已認定梁育誌高度準備、反覆升高暴力,以及專業鑑定所示高度再犯風險情況下,法院卻仍以「尚難認定事前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為由,排除死刑適用。這樣的行為與人格危險性,究竟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
鍾母呼籲,「當一個人攜帶明確具致命風險工具、選定犯罪地點、反覆鎖定特定對象,並在被害人反抗時選擇痛下殺手,且經專業評估顯示再犯風險偏高、教化困難」,是否真的仍不足以被視為「情節最重大」,若然如此,那法律對於保護社會、預防再犯所要傳達的界線究竟在哪。
「我並非要求司法迎合情緒,也不是否認被告依法受審的權利」,鍾母說,現行制度在量刑判斷上,是否一方面承認犯罪行為的極端殘忍與高度風險,另一方面卻在面對專業鑑定指出再犯可能性時,仍過度依賴抽象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位置。
她心疼女兒臨終前清楚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這些不是判決書中的冷靜文字,而是我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畫面與心痛」,她強調這樣的判決彷彿在告訴社會,即使付出一條生命,即使過程如此殘酷,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仍被認定「尚可教化」,仍可能被視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價。
女大生母親也呼籲,希望社會正視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中,現行量刑標準是否已經出現落差,且法院在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是否需要更審慎、更具體說明,為何仍選擇相信教化而非防範;以及被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與社會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實質看見與回應。
「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親,必須在判決書中,一邊讀著對犯罪殘忍的詳盡描述,一邊卻被告知,這樣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視為最嚴重」,她最後強調,這不只是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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