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與某幼兒園受害家長代表蔡小姐、陳小姐等人,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林月琴表示,這不是單一老師失控或偶發事件,而是年年違法卻照樣開新園的教育集團。該集團在新北、桃園市共18所幼兒園,民國109年到114年間,因違法進用沒有教保員資格的人員,幾乎年年遭開罰卻未改善,一再出事,新北市卻視若無睹,監管全面失靈。

林月琴指出,去年8月到10月土城某幼兒園的案件,監視畫面顯示,曾姓員工在4天內對幼幼班孩子出現高頻率、反覆性拉扯、推倒、敲打等不當行為高達50多次,受害幼童至少5人,最後卻僅罰新台幣3萬元結案。新北市教育局只提供經剪輯過的監視畫面及調查報告摘要,家長無法及時瞭解孩子的實際遭遇。

蔡小姐說,孩子113年8月入學幼幼班後,出現摳手到流血、咬手指及異常驚嚇反應,114年7月更崩潰拒絕上學,才發現是被老師打手,老師更交代「不能告訴媽媽」。打人的曾姓員工不具教保員資格,卻已任職20多年,呼籲政府落實評鑑、稽查,要求校方誠實面對錯誤。

記者會提出4點訴求,重新檢視此案是否構成情節重大,並加重處分。全面清查該集團旗下教育機構,暫停新設園所、收托資格。落實不適任人員登記制度,防止流竄到其他幼兒園。提供完整監視畫面、調查報告給受害家長,才能還原事實。

出席記者會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組科長陳鉉淑表示,對於家長要調閱監視錄影畫面,曾多次函文、指導地方政府,並已訂定調閱注意事項供參考。家長可依行政程序法向地方政府申請,並會督導新北市府教育局,在遮蔽孩子隱私後提供給家長閱覽。

陳鉉淑說,教育部會督導地方政府要依計劃排查。跨縣市、跨園所稽查部分,請地方政府互相勾稽、連結,必要時排查。

對此,新北市府政府教育局表示,相關舊案第一時間調查後屬實,已依法嚴懲。今年1月20日接獲同所幼兒園新通報案件,立即於21日派員實地稽查,釐清相關事證與責任歸屬。如果新案經查證屬實,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相關規定,從嚴裁處行為人及園所,絕不姑息。

教育局說,該園所過去有不當對待幼生案件經查證成立並依法裁處,列加強督導名單。這次再接獲疑不當對待通報,以更高標準審慎調查處理,並視調查結果,研議加重裁處或採取進一步行政處分。依規定,幼兒園監視器畫面須保存14天以上。家長如對孩子在園情形有疑慮並申請調閱,教育局會協助釐清;考量完整畫面可能涉及其他幼生個資,原則提供與申請個案相關影像,在保障家長知情權的同時,兼顧其他幼兒隱私與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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