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表示,一部車號不詳的自小客車,昨天凌晨3時18分行經道1號南向93.2公里處新竹路段時,疑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由曾姓男子(24歲)駕駛之自小客車肇事後逃逸,所幸現場無人受傷,曾男酒測值為0。
國道警方表示,已調閱該路段CCTV影像及ETC門架資料追查肇事車輛並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俟查證後依規定加以舉發。
警方也呼籲用路人,變換車道不當,為高速公路事故常見的肇事因素,除處罰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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