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表示,住在新屋區一名許姓男子(32歲)因乘坐酒駕友人之車輛,遭罰1萬5,000元,逾期未繳在前年5月移送桃園分署執行,連同其他滯欠之罰鍰及全民健康保險費等,共積欠32萬餘元。

桃園分署多次扣押許男金融帳戶之存款,惟均未扣得款項。其間,許男雖多次表示將辦理分期繳納,惟均未到場辦理,亦未實際繳納任何款項。經調查,許男在去年5月間因受贈取得位於新屋區之房地,桃園分署遂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

許男得知名下新屋區透天房屋遭查封後,始知事態嚴重,並表示該房地係叔叔所贈,請求切莫進行拍賣,並在上星期籌措首期款項9萬7,000元,始暫時免除房屋遭拍賣。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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