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於去(2025)年12月5日開庭,於同年月8日裁定杜秉澄、劉向婕各以100萬元、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須配戴電子腳鐶。當日中午,劉女母親、徐巧芯婆婆獨自到高院僅為女兒辦保,待劉女下午完成配戴科控並完成測試後,2人便在律師陪同下步出高院,杜男則沒有親友替他辦保,一路羈押至今。

據了解,距高院裁定交保至今近1個月內,杜秉澄已陸續籌得50萬元保金,卻始終拿不出100萬元,對此,高院點頭改以50萬元保金加上50萬元人保讓杜男交保。而在強烈冷氣團來勢洶洶的今天,杜秉澄下午腳踏藍白拖、身上僅披著一件羽絨背心,在科控設備加裝完成後,終於由親友陪同下於新的一年初始交保。

徐巧芯婆婆、劉向婕母親(左)於去年12月赴高院為女兒劉向婕(右)辦保後,將趕往屏東。張欽攝
徐巧芯婆婆、劉向婕母親(左)於去年12月赴高院為女兒劉向婕(右)辦保後,將趕往屏東。張欽攝

杜秉澄、劉向婕於2023年就曾捲入詐欺案,當時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但劉女名下的京品國際公司、杜秉澄的漢澄稀土材料公司等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而無法使用,夫妻倆於是借用劉女高中同學林于倫的東霖公關公司帳戶,繼續幫客戶買賣虛擬貨幣。

檢方起訴指出,杜秉澄接受詐團高層「小老虎」等成員指揮,於2023年1月間籌組水房,並與劉向婕找來高中學妹吳沂珊、劉女友人林于倫加入後,由林于倫提供其東霖公關顧問公司帳戶作為水房洗錢帳戶,劉、林、吳3人則以現金提領、跨行轉匯將台幣換為虛擬貨幣,回存到前端水房指定的電子錢包,營造虛擬幣交易假象。

檢方認定,杜、劉夫妻每天洗錢獲取總金額3%不法利益、林女獲1%不法利益,吳女每月領3萬元薪水,4人共幫詐團洗錢2701萬6000元。

劉向婕堅持否認犯詐欺等罪,強調曾被丈夫持利器恐嚇,夫妻早已分居多時,她甚至為此申請保護令;此外,她也從未與詐騙集團聯絡過,不清楚丈夫當時對外接洽情況。杜秉澄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堅稱自己僅是遭到詐騙集團操控的小幣商,他並未施用詐術也不是詐團,甚至在法庭中驚爆徐巧芯涉及潛艦弊案、收受回扣賄賂以及內線交易等情事。

吳沂珊則當庭認罪,表示自己均是照劉向婕指示辦事;林于倫則指出,因與劉向婕有交情,才將公司帳戶借給杜秉澄使用,但連酬勞都沒拿到,帳戶就被列為警示帳戶,自己根本無利可圖。

台北地院一審認定杜秉澄等人共幫詐團洗錢2289萬元,今年1月依操縱、指揮犯罪組織罪、加重詐欺取財等52罪,判杜秉澄15年、劉向婕10年徒刑,林于倫、吳沂珊各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共53罪,分別判刑8年、6年,全案目前正由高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