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鄭男妻子在2018年7月與陳姓加盟業者訂定合約,兩人前往陳男店內學習煙燻滷味技術,並從同年8月起經營平通店到2020年12月止,然而兩人違反加盟合約,另起爐灶在2021年10月開新店,還開放13家店加盟,陳男不甘蒙受損失,提告求償120萬元。
鄭男辯稱雙方合約已經在2020年間合意終止,且加盟契約簽訂的兩造是陳男與鄭男妻子,因此與他無關,他在2020年6月另開新的煙燻滷味品牌,妻子只是來幫忙,但雙方合約中有「於契約期滿日起2年內不得從事相關行業」條例,法院判鄭男夫妻應賠償30萬元,他不服上訴都被駁回。
雙方對簿法院鬧翻,見面更是仇人眼紅,鄭男在2023年11月1日下午2時許,就在台南地院門口掌摑陳男,陳男驗傷報警提告,鄭男否認還反控對方跟蹤、騷擾他與家人,但他動手過程被監視器錄下,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而此次酒駕事件中,南市警四分局調查鄭男行車軌跡,發現他16日凌晨先前往中西區某酒吧,到4時許又去了安平區另間酒吧,至少去了兩間且都是自己開車,喝到天亮又開車要返回安南區住家,才釀成慘劇,警方將確認與鄭男同行飲酒友人中,是否有共乘行為,都得連坐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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