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策略長丁爾昆於記者會中表示,為充分維護廣大股東權益,大同經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將繼續依循大陸司法救濟途徑,依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而根據台灣法令阻止其在台灣執行。
此外,丁爾昆表示,依據大同集團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現金及約當現金近新台幣287億元,資產總計近新台幣1480億元。大同資金充沛、財務結構穩定;加上海外市場成長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成長、動能充沛,該判決不影響公司營運!
大同強調,身為百年企業,一向秉持穩健經營、依法治理為最高原則,並致力於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與權益,不僅近年轉型有成,以電力、能源、AI算力為成長引擎,並將持續專注於核心業務發展,為全體股東權益努力。
對於此案的判決,業界認為,若張榮華團隊能透過法律途徑有效延阻判決在台執行,並成功兌現資產活化與重電布局的承諾,大同將能徹底走出前朝陰影。
法人則分析,張榮華可望藉由穩固的經營權和充裕的資金,將歷史負債的影響降至最低,加速推動大同轉型為高附加價值業務的能源與AI算力中心系統整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