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日開庭審理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傳喚全案11名被告出庭,進行辯論前的提示證據程序。審判長江俊彥上午先行說明言詞辯論公開播送的相關規定及範圍,並針對與日後庭期安排加以說明,接著便正式進入證據提示環節。

據了解,全案共計有200宗以上卷證,今由江俊彥一一提示並念誦卷證。包括柯文哲的委任律師蕭奕弘、沈慶京的律師徐履冰,接連針對「認罪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鼎越前董座朱亞虎,及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監委蘇麗瓊等,至少15人以上的偵訊筆錄爭執證據能力並陳述意見。

蕭奕弘指出,彭振聲會認罪是因相信檢察官的法律專業,被檢方「送研議就是圖利」的說法影響,且彭當下身心均受壓力,並為了交保而屈從檢方法律見解;至於邵琇珮,則在偵查期間被告知「若不夜間訊問也無法回家」,更曾證稱感到「被當成賊看」,並遭檢方稱「妳覺得在廉政署的說法可以呼攏過去,就試試看」等語,已涉不正訊問。

蕭奕弘指控,監委蘇麗瓊在京華城調查報告中帶有情緒性字眼,且在偵訊時批評柯文哲甩鍋卸責、不分輕重一率列管等情事,更提及柯在「波多野結衣悠遊卡」事件中毫無誠信,光是抱怨內容就占筆錄「寫滿一整頁」,已屬人格攻擊,可證明蘇與柯之間存有職場恩怨、立場偏頗,而不能期待蘇做出正確供述。

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今不再坐輪椅出庭,精神奕奕走入法院。彭欣偉攝
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今不再坐輪椅出庭,精神奕奕走入法院。彭欣偉攝

公訴檢察官回應,彭振聲、邵琇珮接受訊問時均有律師在場,且彭於審理間也證稱「沒有不正訊問」,且認罪可以減刑,柯文哲不能因為不喜歡別人的「決定(即認罪)」,而恣意爭執認罪被告的供述能力、剝奪他人認罪的權力;蘇麗瓊則在柯身邊工作3年,偵查所言是出於她個人對柯的觀察,而她也強調無個人立場、秉公處理。

至於在柯文哲家中扣到的「A1-37」行動硬碟,蕭奕弘同樣主張應排除證據能力。蕭奕弘認為,數位證據有其特殊性,應有一定的保全程序,然而自去年8月30日扣得該硬碟,一路到同年9月11日映像檔製作,中間整整有12天空窗期,期間卻遭媒體報導「小沈1500」內容,因而懷疑資料已遭外洩,不知經手多少人。

此外,蕭奕弘表示,「A1-37」行動硬碟缺乏封條,卷內也未有硬碟運送、開啟等交接紀錄及證明,無從得知硬碟是否受有污染及其同一性,檢方亦無法舉證說明;而硬碟「工作簿」檔案所記載的內容,與幾名證人證述不一,無法採信。

對此,檢方則強調,「A1-37」行動硬碟依法搜索、查扣,且「工作簿」檔案自搜索當天就發現,且於9月初的偵訊及羈押庭均曾提示檔案內容,與後續送交數位鑑識無關,其餘內容待論告時一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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