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緣於今年11月17日晚間,廖承豪與男助理一同搭乘計程車,並於快抵達目的地之際,臨時向司機表明欲更改停靠地點。然而,開車的林姓司機因已接下新單,只能婉拒廖男要求,卻因此讓廖男心生不滿。

廖男怒意難平,與助理於大安區復興南路一處路口下車後,2人當場出手痛毆司機。豈料,正當司機前往警局報案時,廖男又趁隙「撂人」揪了數名友人助陣,待司機做完筆錄、前往仁愛醫院完成驗傷後,再於院外二度對司機一陣猛毆。

在經歷了2次暴力攻擊後,林姓司機再次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於本月2日通知廖承豪到案說明,訊後依涉犯《妨害秩序》、傷害等罪嫌,諭令廖男以100萬元交保。

然而,檢方從廖承豪查扣的手機發現,廖男曾在案發前打電話給曾盈富,因而懷疑曾男恐是「幕後藏鏡人」,於今日以被告身份通知曾男等2人及1位證人到案說明。據了解,曾男稍早已自行前往台北地檢署,目前正接受檢方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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