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洩密案|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法人首案 求處罰金1.2億|壹蘋新聞網

台積電洩密案|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法人首案 求處罰金1.2億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涉嫌勾結熟識的學弟吳秉駿、戈一平,透過連結公司內網方式竊取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高檢署今年8月依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陳男等3人,全案移審智慧商業法院後羈押至今,而高檢署持續追查發現,陳男任職的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也涉違反《營業秘密法》、《國安法》等共4罪,今偵結並追加起訴,共求處罰金1.2億元,為起訴「法人」違反《國安法》首案。
台積電洩密案爆發後,東京威力科創曾證實員工涉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已解僱該員工並配合調查。圖為2023 SEMICON Taiwan TEL展位。東京威力科創提供
台積電洩密案爆發後,東京威力科創曾證實員工涉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已解僱該員工並配合調查。圖為2023 SEMICON Taiwan TEL展位。東京威力科創提供

高檢署指出,智財分署日前起訴任職東京威力公司的陳力銘及台積電的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3人,認3人涉嫌竊取台積電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3條之1,《國安法》第8條第2項等罪嫌,檢察官起訴後,另依職權簽分偵辦東京威力公司是否也違法,並指揮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展開調查。

高檢署查證後,認為東京威力公司涉違反《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安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4罪,今天正式偵查終結,同時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4千萬元、800萬元、4千萬元、4千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2億元。

高檢署強調,檢察官訊問陳力銘與東京威力公司相關員工後,再比對全案事證以及東京威力提出的答辯資料,認定東京威力依法對陳男負有監督責任,但東京威力除內部規範訂有一般性、警告性的規定外,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的事證,認有未盡力為防止行為,應負法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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