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所表示,經動保檢查員與轄區竹北警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清查所查獲的將動物肉品,包括疑似犬隻屠體11.8公斤、白鼻心3.1公斤、山豬5.2公斤、羊科動物3.1公斤、其他未知屠體含臟器等,總重共43公斤。
動保所先行扣留後,已逐一分辨各屠體並全數採樣送檢以確認各項動物種別,另於訪談販賣屠體之移工及調閱通聯資料紀錄過程,追查出該2名越南籍移工均屬非法逃逸移工,一併交由警方逮捕送辦。
動保所呼籲,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因任何事由皆不得宰殺、販售、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若有宰殺犬貓情形,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如屬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另依第27條第6款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若查有涉及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更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等嚴峻裁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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