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認是藥頭 販毒獲利萬餘元判刑73年6月 入獄要關18年
【記者莊曜聰/彰化報導】近期警方開始強力執行攔檢毒駕勤務,毒品氾濫問題又浮上檯面,綽號「錢龜」的錢姓男子疑似當藥頭,從2022年到2024年間,在彰化縣販賣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給藥腳,前後5次遭警方查獲,每次都是數公克不等,獲利1萬3500元,被依毒品罪嫌起訴,但他矢口不認,彰化地院審理後,5罪合計判處73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8年。
判決書指出,錢男遭警方查出,2022年間以7000元代價販售一包安非他命給曾姓男子,隔年又以4500元販售小包安非他命給張姓男子,2024年販售海洛因給邱姓男子、林姓男子,各收1000元,5次販毒行為遭警方查獲,共計不法所得1萬3500元。
被查獲的藥腳指稱,錢男有時會約在特定地點,入內拿取毒品收現金賣給他們,有時則是要求要先匯錢,後續約在便利商店前,在車中交易毒品,但錢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也是癮君子,還要向人借錢買毒,他不是藥頭,只是幫忙拿毒品。
法官認為毒品取得不易、價格不低,如果無利可圖,錢男怎會冒著被查緝、法辦判刑的危險,無償替藥頭送貨,藥腳們證稱確實從錢男手中拿到毒品,他明知毒品危害還助長流通,應予嚴懲,考量他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但毒品數量、金額不大,與走私進口或利用幫派販毒之毒販仍有差異,5罪判處11年6月到17年不等徒刑,合併執行18年,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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