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時許機車於路口人行穿越道與單車騎士發生碰撞後後,救護人員獲報到場,將兩名傷者送往醫院治療,警方也在路口進行繪製事故現場,初步研判雙方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釀禍。

其中,孫姓婦人騎腳踏車於行人穿越線上通行,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淡水警分局呼籲,自行車屬於「慢車」,應依規定選擇正確的騎乘空間;在人行穿越道未設置自行車穿越道時應下車牽行,在人車共道需禮讓行人,行駛車道則須靠右順向騎乘,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規範,才能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淡水阿嬤飆過人行穿越道遭撞擊瞬間。翻攝畫面
淡水阿嬤飆過人行穿越道遭撞擊瞬間。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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