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淪詐團車手判10月 獨力扶養身心障礙孫堪憐 法院宣告緩刑5年|壹蘋新聞網

老婦淪詐團車手判10月 獨力扶養身心障礙孫堪憐 法院宣告緩刑5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鄭姓老婦是中低收入戶身分,靠著打零工養活4明年幼孫女及2名曾孫,她想要多賺點錢,遭詐騙集團吸收成為車手,在面交時尚未得手就遭警方逮捕,後來被檢方起訴,台南地院一審認為鄭婦是詐團共同正犯,判處她10月徒刑,鄭婦上訴時帶著中度智障的孫女出庭,又提出家境困頓、兒孫都有身心障礙的證明,台南高分院法官二審宣告她緩刑5年,可上訴。
鄭婦獨力扶養6名孫女、曾孫,是中低收入戶,兒子、孫女又有身心障礙,但她卻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沒得手就被警方逮捕,判刑10月。示意圖取自Pixabay
鄭婦獨力扶養6名孫女、曾孫,是中低收入戶,兒子、孫女又有身心障礙,但她卻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沒得手就被警方逮捕,判刑10月。示意圖取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鄭姓婦人在2022年8月間,將金融帳戶提供給名為「張勇」的詐團成員使用,最後被台中地檢不起訴處分,事後得知對方為詐團後,為了貪圖高額報酬,還加入對方擔任車手,被給予車手任務,2023年4月時詐團行騙南市一名女子,她陸續匯款後,同年10月又被以男友「需要住院手術費」為由,在超商面交3萬元現金,就是鄭婦出面取款,被員警當場逮捕。

檢警偵辦過程中,鄭婦始終辯稱是要領貨款,遭到冤枉、自己也被騙,起訴後台南地院審理時,她才坦承犯行,被法官認定她與詐團成員是共同正犯,考量犯後態度、告訴人並未實際受損害,且鄭婦自小在育幼院長大、國中肄業學識不足,加上家境狀況堪憐,判處10月徒刑。

鄭婦不服上訴,出庭時帶著中度智障的孫女希望法官輕判,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其行為不符合減刑規定,仍考量她犯罪因思慮不周,且坦承犯行,加上為中低收入戶,還得撫養身心障礙的子孫等,經濟生活狀況不佳,經此教訓應能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5年,讓鄭婦能改過自新。

台南高分院認為鄭婦處境堪憐,宣告予以緩刑5年,希望她能就此改過自新。資料照
台南高分院認為鄭婦處境堪憐,宣告予以緩刑5年,希望她能就此改過自新。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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