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噁男愛露鳥!專嚇未成年少女 易科罰金都不怕這次GG了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60歲楊姓男子多次當街「脫褲露鳥」,還專挑少女欺負,根本就是個「噁心阿伯」,他去年4月只穿著雨衣騎車上街,發現有國中女生落單,隨即擋住對方去路、掀開雨衣「露鳥」,嚇得少女花容失色,台中地院一審依公然猥褻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提出上訴,二審認楊男之前3度類似行為均罰錢了事,卻不知悔改,撤銷改判他7月徒刑、全案確定,要進去監獄好好反省。
判決書指出,楊男去年4月30日傍晚6時許騎乘機車,行經中市大雅區某路段,見到穿著國中制服的少女迎面走來,他直接騎到前方,掀開穿著的雨衣,對著少女露出下體,讓對方嚇到驚聲尖叫,哭著向路旁住戶求助,並向警方報報,員警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楊男,詢後依公然猥褻最移送並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此案,楊男警詢時原本坦承行為,出庭時卻聲稱當天是在找路,否認自己是「露鳥俠」,且監視器畫面中根本沒拍到他有裸露下體動作;國中女生則說,楊男突然騎機車擋住去路,一句話也沒說,掀開與一「露鳥」且雙眼緊盯住自己,她嚇到向一旁住家求助,住戶徐姓婦人也證實當時少女神色驚慌,直說遇到變態。
一審依公然猥褻罪判楊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提出上訴,主張他犯後態度惡劣,未與少女和解,且楊男在2006年、2009年及2017年都有類似行為,且專門挑選未成年青少年為之,經判刑確定,但3次易科罰金顯見並未收到懲戒效果,更讓其心存僥倖;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檢方上訴有理由,撤銷改判7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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