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父尋短遭拒!兒子狠心溺死老父 國民法官法庭判囚11年|壹蘋新聞網

攜父尋短遭拒!兒子狠心溺死老父 國民法官法庭判囚11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一名楊姓男子去年8月間騎車載父親前往桃園市東眼山區,詢問父親:「我們一起去死好不好?」,楊父回稱:「要死你自己去死!」楊男一時失控把父親推入山谷,見其卡在樹叢,竟強行將其拖行至附近溪流強壓至水中溺死。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警、消至案發現場搜尋死者遺體。翻攝畫面
警、消至案發現場搜尋死者遺體。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住在新北市的楊姓男子(34歲)因經濟狀況不佳,加上家庭因素等,去年8月24日騎乘機車搭載74歲的父親前往東眼山上,嗣在山上詢問楊父有無一同尋死之意願遭拒後,強行將其推下山坡,發現父親卡在半山坡之樹叢間而目的並未得逞,再強行將其拖行至附近溪流,以身體強押其頭部至水內,致楊父溺水窒息而當場死亡。

楊男坦承犯行,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楊男早年因父親酗酒、9歲以前喪母、罹患持續性憂鬱症、長年未尋求協助,又因擔心無法通過工作試用期,且雇用看護將可能帶來的經濟問題,更因楊男詢問父親「我們一起去死好不好?」後,楊父竟回答「要死你自己去死」等事由,因而疊加壓力乃為本案行為,犯罪動機、目的較為偏執,可責性仍高,所生之損害極大。然因犯案時未使用器械,無前科記錄等情,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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