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第10天!北檢不提抗告了:尊重法院裁定|壹蘋新聞網

柯文哲交保第10天!北檢不提抗告了:尊重法院裁定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謝亞庭、張欽/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弊案,北院密集審理迄今於本月5日首度裁准柯以7000萬元交保,隨後卻遭北檢抗告成功,由高院裁定撤銷發回更裁。上週15日,北院再度傳喚柯文哲進行延押訊問,最終維持以相同金額具保停押;時隔10天,北檢今(24)日聲明不提起抗告,將尊重法院裁定。
上週15日,北院重開羈押庭,傳喚柯文哲出庭。莊宗達攝
上週15日,北院重開羈押庭,傳喚柯文哲出庭。莊宗達攝

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自去年9月5日起與北市議員應曉薇關押近1年,2人終於在本月5日獲北院裁准交保。不過,柯文哲僅短短獲釋1天,隨即遭北檢於隔天提起抗告,後經高院合議庭評議後,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上週一(15日)再度召開羈押庭,對柯文哲、應曉薇進行延押訊問,經過評議後仍裁定柯、應維持7千萬、3千萬交保,並均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須接受科技監控。

北院合議庭說明,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就與柯文哲、應曉薇涉犯貪污部分的待證事實、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均已陸續詰問完畢,另就公益侵占的相關證人也已進行詰問,並已盡速就卷內爭執的重要證據進行調查審理。

合議庭認為,法院向來維持一貫主張,隨著審理程序審視羈押必要,不能因證人尚未詰問便認為應予羈押,此部分屬於羈押原因審查,否則羈押必要性審查恐難落實。

合議庭指出,柯文哲、應曉薇均有羈押原因,但有其他方式得以替代羈押;另外,就柯、應2人籌措保金的狀況,認為維持前次具保金額,即可對被告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束力。

至於不得接觸證人命令,合議庭認為,由於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的證人數量甚多,若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柯文哲、應曉薇2人的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的疑慮,因此將證人範圍限縮至「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的證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人,2人也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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