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提告!遭掛「與王滬寧握手密談」看板 罷團獲不起訴|壹蘋新聞網

王鴻薇提告!遭掛「與王滬寧握手密談」看板 罷團獲不起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罷團於年初發起罷免行動,並於今年4月11日推出宣傳看板,上頭除了印有王鴻薇與中國地區人士王滬寧握手的照片,還以文字「中共戰頭子」形容王滬寧,更加上一句醒目標語「王鴻薇和王滬寧 你們密談了什麼啊?」並將該看板懸掛在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上,令王鴻薇憤而對4名罷團人士提起刑事告訴,控告涉犯《選罷法》傳播不實、《刑法》加重誹謗等罪嫌,北檢今(5)日偵結,處分被告4人不起訴。
罷團懸掛「王鴻薇與王滬寧握手密談」看板挨告,獲不起訴處分。翻攝自「山除薇害—罷免王鴻薇」臉書
罷團懸掛「王鴻薇與王滬寧握手密談」看板挨告,獲不起訴處分。翻攝自「山除薇害—罷免王鴻薇」臉書

針對罷團成員懸掛「與王滬寧握手密會」看板,王鴻薇控訴,罷團成員行為足以對她造成損害,且有損公眾評估投票意向的正確性,甚至以散布標語文字方式損害她的名譽,貶抑她的人格及社會評價,認為蔡姓罷團成員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2名黃姓成員、潘姓看板懸掛人4人,均涉犯《選罷法》傳播不實、《刑法》加重誹謗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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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獲報後展開偵辦。檢方認為該看板懸掛期間為今年4月11日至同年6月6日止,然而王鴻薇罷免案是在6月20日才宣告成立,就《選罷法》明文規定,立委罷免案須經提議、連署、投票三階段,並非一經提議即宣告成立並進入投票階段,因此本案4名被告所為無由構成《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嫌。

另一方面,檢方認為王滬寧身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王鴻薇確實曾與王滬寧握手,並進行閉門會談等情事,因此看板上「中共戰頭子」、「密談」等字並未虛構,而是被告針對具體事實,依據個人價值判斷提出的主觀且與事實有關聯的意見或評論,屬於意見表達而非事實陳述,難認被告構成加重誹謗罪嫌。

檢方指出,王鴻薇身為立委公職身份,為何與王滬寧握手見面、一行人與王滬寧的會議內容為何,尚有疑慮;被告所提出的質疑也非無中生有,目的是要喚起民眾參與公眾事務及發揮監督的功能,亦屬對政治人物的監督與檢驗,縱使有因尖酸刻薄而令王鴻薇有不快之處,但其目的不外乎是增加民眾對公眾事務的討論,而非以損害王鴻薇名譽為唯一目的,難認被告主觀上是出於惡意,應屬可受公評之事,並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認受的範圍,應認被告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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