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禮讓行人代價高!撞傷1.8萬起跳 重傷比照致死案處罰|壹蘋新聞網

不禮讓行人代價高!撞傷1.8萬起跳 重傷比照致死案處罰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即將修訂加重未停讓行人的處罰標準。若駕駛因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自原本7,200元至12,000元,調高為18,000元至30,000元;致重傷者,將比照致死案件,處以36,000元罰則。原致輕傷者吊扣駕照1年,將修法提高為1至2年;原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3年,提高為不得考照4至5年。

小客車因A柱遮擋撞倒行人。交通大隊提供
小客車因A柱遮擋撞倒行人。交通大隊提供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1到5月,桃園共發生705件行人死傷事故,較去年同期少了181件,減少20.4%;同一時期取締未禮讓行人案件達7,964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9件,增幅1.13%。顯示桃警持續強化執法作為與交通宣導已有效減少行人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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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隊指出,今年6月5日晚間11時,桃園平鎮延平路段,一名古姓駕駛因A柱視線遮蔽,左轉康樂路時未注意行人穿越,緊急煞車仍擦撞一名葉姓女子,造成其受傷。此一案例凸顯即使駕駛自覺放慢,視線盲點仍可能導致嚴重後果,也再次提醒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周遭人車狀況。

為了改善行人交通安全,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更在人流密集及車速較快的路段,設置行人庇護島、強化照明與高可見度標線等措施,以提高駕駛者的視線可及性,降低肇事風險。並透過「行人保護時相」及行人號誌提前開綠燈等機制,使行人更顯眼,以降低事故發生率。

交通警察大隊李維振呼籲,駕駛人應將「行穿線停讓行人」內化為交通習慣,注意A柱、車道盲區等視線死角,減速慢行、提高停讓意識。行人過行人穿越道應快速通過,切勿邊過馬路邊看手機,注意左右來車,以避免事故發生。

 

小客車因A柱遮擋撞倒行人。交通大隊提供
小客車因A柱遮擋撞倒行人。交通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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