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挑弱勢族群下手行搶 惡男竟稱搶錢係為了買春|壹蘋新聞網

專挑弱勢族群下手行搶 惡男竟稱搶錢係為了買春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簡姓男子今年3月中旬在桃園區搶奪一名王姓瘖啞人士1千元現金,見王男窮追不捨,竟揮拳相向打傷對方,攔停計程車搭車揚長而去,案經警方據報循線查獲,王男竟稱搶錢係為了要去買春,案經警方移送後,桃園地檢署追查出他在今年1月下旬專挑弱勢族群下手行搶,案件還在地院審理中,卻又再度犯案,依強盜罪嫌起訴,求處6年徒刑。
警方逮捕王男。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王男。翻攝畫面

起訴書指出,簡姓男子(33歲)今年3月18日凌晨1時57分在桃園區中華路和中正路見王姓瘖啞人士手持千元大鈔準備購物,趁其不備搶走千元大鈔;因王男在後窮追不捨,簡男竟徒手朝王男面部揮擊6次,使其難以抗拒後,旋即攔停計程車搭車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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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警方據報後,循線在桃園區民生路查獲簡男,簡男竟供稱行搶係為了要去買春,案經警方依法辦後,桃園地檢署依強盜罪嫌將他起訴,並審酌他在今年1月23日、31日相繼在桃園地區挑年邁、身障的弱勢族群下手行搶,且案件還在地院審理中,事隔不到2個月再度犯案,建請法官從重量處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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