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警認「有蓄意衝撞意圖」 余翁依殺人重罪移請地檢偵辦|壹蘋新聞網

三峽車禍警認「有蓄意衝撞意圖」 余翁依殺人重罪移請地檢偵辦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新北市三峽區上月19日下午發生重大交通車禍事故,78歲老翁余文正駕車行經北大國小旁的國成街時,接連撞上1部單車、3部機車及路口放學學生,造成3死11輕重傷憾事,而余翁本人也在經過10多天搶救後宣告不治;三峽分局比照重大刑案偵辦,認定余男有蓄意衝撞意圖,今(4)日彙整卷證,依照殺人罪、重傷害、傷害、毀損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然而因余文正已經過世,檢察官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規定「若被告在偵查階段死亡,檢察官就該名被告應為不起訴處分」,預期之後就會予以余翁處分不起訴。
三峽重大車禍案,駕車肇事余文正依殺人重罪移送地檢署。翻攝黃家賢臉書
三峽重大車禍案,駕車肇事余文正依殺人重罪移送地檢署。翻攝黃家賢臉書

三峽分局今天下午指出,案發後新北市警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比照重大刑案積極偵辦,期間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進行現場勘察採證、測繪及勘察肇事車輛等偵查作為,歷經多次專案會議,調查相關客觀事證後,今天彙整卷證,認定余文正有蓄意衝撞意圖,因此依殺人罪、重傷害、傷害、毀損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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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規定「若被告在偵查階段死亡,檢察官就該名被告應為不起訴處分」,新北地檢署預計不久之後,也會予以余姓老翁處分不起訴。

三峽分局也指出,本次重大車禍造成的傷亡,警方表達最深沉的哀痛與遺憾,後續將協同市府團隊全力協助被害人及家屬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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