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1張400元!幫郭台銘連署賄選 范成連判3年定讞|壹蘋新聞網

簽1張400元!幫郭台銘連署賄選 范成連判3年定讞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於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得知郭台銘想獨立參選,為使郭連署順利,夥同新竹縣民代王增基等人,以簽1張連署書400元的價碼進行募集,一審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交付賄賂罪,遭處有期徒刑4年。范成連上訴二審,高院審酌范認罪並提交公益捐款證明,考量其危害程度及犯後態度,改判有期徒刑3年;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幫郭台銘連署賄選,判3年有期徒刑定讞。翻攝國民黨中央網頁
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幫郭台銘連署賄選,判3年有期徒刑定讞。翻攝國民黨中央網頁

2023年9月,范成連在一次「義民節祭祀大典」替郭台銘站台的機緣下,認識新埔鎮民代表會主席王增基等人,並全權負責新竹地區的連署工作,為了助郭台銘順利完成連署,多人廣傳「簽一份連署書可獲400元」的訊息進行募集,賄選金額累計超過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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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連一審時否認犯罪,辯稱給錢是提供作為連署站的行政開支,並無要求購買連署單,經新竹地院審理,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8年。

范成連不服上訴,高院審酌因郭台銘、賴佩霞最終未登記參選,危害程度相對較低,加上范在高院審理期間認罪,另提出熱心公益捐款證明,改判有期徒刑3年、得易服勞役,褫奪公權6年。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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