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受害者47人 砸錢拚和解?高院1裁定恐難逃牢獄之災|壹蘋新聞網

黃子佼受害者47人 砸錢拚和解?高院1裁定恐難逃牢獄之災

記者 綜合報導
【黃詩淳/綜合報導】藝人黃子佼因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被害人數達35人,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上訴二審後,檢方追加12名被害人,起獲共586部性影像,高院安排調解,黃子佼律師也聲稱和被害人都和解,不過有法界人士認為,他恐怕仍難逃牢獄之災。
黃子佼二審被檢方追加12名被害人。資料照片
黃子佼二審被檢方追加12名被害人。資料照片

黃子佼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上訴至二審時,高院進行調解,黃子佼與10名被害人達成和解,而高院也認定,因被害人高達47人,他有逃亡之虞,2日緊急傳喚到庭,裁定五十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黃子佼庭訊時稱不可能逃亡,但尊重裁定,晚間辦理交保後離去。

高院3月首度審理後,依規定先全案移付調解,但因被害人數眾多,已排出3次調解庭時間,而律師2日陪同黃子佼出庭時說「跟被害人都和解了」,不過以多少錢和解還不清楚。

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認為,高院做出加保、限制出境等防逃強制處分,顯示二審未來的判決刑度,可能會比一審重許多,黃子佼恐怕難逃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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