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阿公「倒退嚕」過十字路口! 人車嚇傻...警方回應了|壹蘋新聞網

輪椅阿公「倒退嚕」過十字路口! 人車嚇傻...警方回應了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1名乘坐輪椅的阿公,日前以「倒退嚕」方式闖紅燈穿越馬路,經過的車輛看了莫不嚇到,紛紛停下來禮讓阿公先行,所幸他最後平安抵達斜對角,有民眾將畫面上傳網路,驚呼「超可怕!我真的覺得荒唐到說不出話來」。埔里警分局表示,這名阿公行人闖紅燈可罰500元,而車輛無論號誌均應讓行人,否則最重可罰6000元,警方將加強取締與宣導。
南投縣埔里鎮1名輪椅阿公以倒退嚕的方式闖紅燈穿越馬路,讓其他用路人看傻眼。民眾提供
南投縣埔里鎮1名輪椅阿公以倒退嚕的方式闖紅燈穿越馬路,讓其他用路人看傻眼。民眾提供

畫面中,這名輪椅阿公是從埔里鎮忠孝路與中正路口的1家超商前,以「倒退嚕」的方式闖紅燈穿越馬路,而且還不是走直角,而是從中間切對角嚕至斜對面的1家手搖飲店前,只見他一路以左腳蹬地的方式施力往後退,有時會停下來讓車先過,但更多的車輛看到他都主動停下來,輪椅阿公還會舉手向駕駛人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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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留言說:「我有幫這個阿公推過輪椅,印象中阿公的腳不方便,上半身可能無力無法使用雙手的力量操控輪椅,所以只能靠單腳倒退的方式使用,但闖紅燈實屬危險,他都會在85度C那邊喝咖啡,有人經過可以跟他說一下。」

埔里警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若未依規定穿越道路,或在禁止通行的時段與地點穿越,得處新臺幣 500元罰鍰。此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雖保障身心障礙者的交通便利權益,但並未免除其遵守交通規則的義務。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以維護行人及駕駛人的安全。

警方也強調,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駕駛車輛行經路口,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皆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者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埔里警分局說,輪椅使用者依法屬於行人,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並留意號誌指示,避免闖紅燈或於車道上行駛。警方將加強巡查與勸導,並伺機與地方社福單位合作,提升身障者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其行動便利與安全。

輪椅阿公闖紅燈時,還會向禮讓他先過的車子舉手示意。民眾提供
輪椅阿公闖紅燈時,還會向禮讓他先過的車子舉手示意。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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