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男停國道路肩暴打妻 警飛車救援被冷回「無需協助」!只能開罰1200元|壹蘋新聞網

賓士男停國道路肩暴打妻 警飛車救援被冷回「無需協助」!只能開罰1200元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網路最近流傳一段畫面,國道1號南向豐原交流道附近,1輛白色賓士車停於外側路肩,車子右側竟有1名男子揮拳暴打1名坐在地上的女子。國道警方調查後今天(19日)證實2人是夫妻,因故停在外側路肩爭吵,警方當時曾在4公里外攔下該車,但2人表示無需警方協助,後續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車主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
賓士男駕駛將車子停在路肩,把妻子打到蜷縮在護欄邊,但妻子未提告,警方只能依違反交通規則罰駕駛最重1200元。翻攝網路
賓士男駕駛將車子停在路肩,把妻子打到蜷縮在護欄邊,但妻子未提告,警方只能依違反交通規則罰駕駛最重1200元。翻攝網路

根據網傳畫面,當時這輛白色賓士轎車停在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豐原交流道前方路段,車子右側1名黑衣男子不斷出拳毆打1名女子,女子被打到坐在地上,身體蜷縮靠在護欄,雙手護住頭部。路過駕駛看傻了眼,直呼「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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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大隊表示,經查本案發生於3月4日,民眾通報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處有一白色車輛停於外側路肩,車外有1名女子遭1名男子毆打,本大隊遂派遣巡邏警力前往查看,並於國道1號南向170公里處攔停該車,經員警詢問兩造當事人,其稱兩人為夫妻,因故起爭執並於外側路肩爭吵,無須警方協助。

警方呼籲用路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人員擅自下車,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2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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