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起火未即時通報 民代駕車撞大門!台電回應了|壹蘋新聞網

核三廠起火未即時通報 民代駕車撞大門!台電回應了

綜合報導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位於屏東的核三廠廠區6日上午發生,但被質疑未在第一時間通報,等了17分鐘才通報,恐遭屏東縣政府開罰。不過台電表示,11時23分發生火警,11時35分先電話通報核安監管中心,11時50分電話通報屏東縣政府消防局,12時30分再以傳真方式,通報包括核安會、屏東縣政府及恆春鎮公所,符合相關通報規定要求。
核三廠6日11時23分冒出大量黑煙,目前火勢已控制。翻攝畫面
核三廠6日11時23分冒出大量黑煙,目前火勢已控制。翻攝畫面

台電表示,根據相關法規,電廠內或鄰近地區發生巨響、煙霧、天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可能造成民眾疑慮,應於2小時內完成傳真通報。並強調6日事件發生後約10分鐘,於11時35分即由廠內消防隊滅火,不影響供電及核能安全,也未對廠外環境與民眾安全造成影響。

另外,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6日因誤解廠方未於第一時間通報,駕車衝撞核三廠大門造成損壞,台電對此表示,保警當下即喝止、警戒,沒有外界所稱的「拔槍」。電廠主管也到大門口與溝通說明,並重申電廠為重要關鍵基礎設施,民代此舉過激,台電表達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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