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狼叔」竟對親姪女姊妹下手 一審重判16年!二審「這樣做」減到10年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狼叔」竟先後對2名姪女下手,把他們帶回家中性侵得逞,不僅害得大姊懷孕產下死胎,事件曝光後法院核發保護令禁止「狼叔」接近,他還趁著周三下午課後輔導期間,提前將妹妹接走載往摩鐵逞獸慾,行徑令人髮指,但仍不認惡行,一審依強制性交共7罪各處8年4月,應執行16年,檢辯均上訴,他終於認罪,並與對方家屬以100萬元和解,二審改判應執行10年。
檢警調查,「狼叔」從2019年8月30日起,就藉著載姪女姊妹2人返回住處的機會,多次對姊姊逞獸慾,甚至造成她懷孕後死胎引產,經醫院通報才曝光獸行,法院也核發緊急保護令、通常保護令禁止「狼叔」再接近姪女;不料他色性難改,又利用周三僅上半天課的機會,到學校將妹妹帶走,2度載到摩鐵「硬上」得逞,後來被老師察覺才未遭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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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狼叔」竟辯稱,他把姪女當女兒疼愛,雖然已與姪女父母撕破臉,但都是她打電話主動要求他接送,不可能對她強制性交,又提到很關心姪女,還定位她的手機,才能在離家時找到她,並阻止姪女與網友見面達3次之多,或許懷恨在心才會誣陷他。辯護人則提出只有女童單一指控,並無其他佐證,且對遭性侵次數、地點,前後供述不一。
法院審理此案,一審法官認為,男子不顧叔姪關係,竟為逞一己私慾,明知姊妹均未成年,多次對兩人強制性交,連犯行曝光遭強制令禁止接觸,還繼續找機會對妹妹下手,妹妹見父親因姊姊的事情承受痛苦,竟選擇隱瞞獨自承受,令人不捨,認他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7罪,各處8年4月,應執行16年。
上訴後「狼叔」終於坦承犯行,當庭表達悔悟之意,又與姪女及家屬達成和解,並說想早日出獄陪伴母親,請求從輕量刑,高分院台南分院二審時認他犯後積極彌補犯行所造成損害,尚有悔意,降低刑期7罪各處7年10月徒刑,應執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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