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甜品名店爆勞資糾紛!員工控「這原因」重殘求償近千萬 法院判賠2.6萬薪資|壹蘋新聞網

台南甜品名店爆勞資糾紛!員工控「這原因」重殘求償近千萬 法院判賠2.6萬薪資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南有「全糖城市」稱號,甜點冰品相當有名,杏仁豆腐冰就是其中一種,有業者遭前員工指控積欠薪水,勞資調解後沒有共識,最後提告民事官司。女員工主張因腦瘤開刀影響視神經,店家又沒發給她薪水,導致她沒錢買藥錯過黃金治療期,被認定為重度身障,連精神撫慰金共求償991萬餘元,台南地院認為求償不合理,但判店家須支付2.6萬元薪水給對方。
台南「那個年代」杏仁豆腐冰被前員工告民事,求償近千萬元,法院最後認補償不合,僅判賠2萬多元薪資。取自店家臉書
台南「那個年代」杏仁豆腐冰被前員工告民事,求償近千萬元,法院最後認補償不合,僅判賠2萬多元薪資。取自店家臉書

判決指出,楊姓女子在「那個年代」實習後,在2021年12月成為正式員工,但任職期間因為開刀摘除子宮肌瘤住院,又因為腦瘤開刀影響視神經,一直休養到2022年9月,楊女提出店家未給付實習薪資、加班費、病假半薪、國定假日未休工資、特休未休工資等,加上延遲利息共3萬9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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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也提出,店家未給付工資造成她沒錢買藥治療,錯過治療黃金期,導致她視神經萎縮遭認定為重度殘障,因此除薪水外,另求償精神撫慰金987萬2750元。

法院審理時業者提出抗辯,楊女曾經侵占店家營收,且腦瘤手術是在2021年8月,重度身障認定是在2022年3月,與未給付薪資沒有因果關係,且楊女所提的「藥」僅是保健食品,價格不貴不至於沒錢購買,認為所提補償不合理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楊女主張因沒錢買藥,導致錯過治療黃金期,造成視神經損傷無法修復,但店家純屬侵害楊女財產權,並未損害原告健康權,然楊女請求給付工資有理,「那個年代」應給付被告2萬6769元,全案可上訴。

業者指未給付薪資與楊女視神經受損被判定重殘無因果關係,且楊女曾侵占店內營收。民眾提供
業者指未給付薪資與楊女視神經受損被判定重殘無因果關係,且楊女曾侵占店內營收。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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