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害2女兒跳碧潭溺斃!泣訴沒地方去 北院裁定續押3個月|壹蘋新聞網

狠母害2女兒跳碧潭溺斃!泣訴沒地方去 北院裁定續押3個月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原中國籍陸配簡姓女子因與公婆不睦,今年7月2日她與公婆發生口角後,一氣之下帶著9歲及10歲女兒到新店碧潭,以拍照為由誘騙2女兒下水,害她們溺斃,可惡的是,大女兒溺水後,小女兒一度游上岸,簡女竟騙小女兒一起下水救姊姊,結果連小女兒也溺死,台北地檢署昨依殺人罪起訴簡女,並請法官加重其1/2刑度。台北地院國民法庭法官今天下午開移審庭,訊後當庭裁定羈押簡女3個月。
狠母簡女害2女兒溺斃,被依殺人罪起訴後,台北地院今開接押庭後裁定續押3個月。張欽攝
狠母簡女害2女兒溺斃,被依殺人罪起訴後,台北地院今開接押庭後裁定續押3個月。張欽攝

戴著眼鏡的簡女,今天下午戴著手銬由法警戒護下,從台北地院押解上囚車載往寶慶院區的國民法官專庭開移審庭。庭訊時,公訴檢察官認為簡女有逃亡之虞,應繼續羈押,簡女則說:「我願意羈押,因為我沒地方去,之前犯的錯,自己要勇於面對。」簡女的律師邱榮英則表示,簡女當時一心求死,2女孩溺斃的隔天,她又去跳一次,導致手機不見,並非要滅證,且簡女是自首,不會逃亡,且暸解沒有權利決定孩子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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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簡女原是中國籍,有親人與地緣關係,且涉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殺人罪,又有2個詐欺前科,認定她有逃亡之虞,因此當庭裁定羈押3個月。

簡女被裁定羈押後,法官問她官是否有服用藥物?她回說,有吃身心科藥物,她還泣訴:白天會抄心經給女兒,一到晚上就會哭泣懺悔。

北檢昨天起訴指出,簡女與丈夫2個女兒原住在中國,去年7月間返台與公婆同住在新北市中和區,但簡女與丈夫、婆婆經常為生活細節發生摩擦,7月2日上午,簡女在次與婆婆發生口角,一氣之下,上午7時許帶著2女兒佯稱要外出遊玩,卻帶到碧潭誘騙照相後讓2女兒們下水而發生溺斃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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