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退休師對女學生伸狼手 逼「打手槍」、「吞精」原判13年 二審改判10年|壹蘋新聞網

台南退休師對女學生伸狼手 逼「打手槍」、「吞精」原判13年 二審改判10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國小教師19年前退休,卻遭到指控任教期間曾對多名女學生摸胸襲臀,還強迫口交、吞精,甚至說出「這很營養」等離譜話語,遭立委及人本基金會踢報,檢警查出至少10多人受害,其中2名受害者還在20年追溯期內,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去年一審合併判處13年徒刑,他不服上訴二審,今台南高分院改判10年,仍可上訴。
台南狼師涉對10多女學生猥褻、性侵,於19年前、50多歲時便退休。設計畫面
台南狼師涉對10多女學生猥褻、性侵,於19年前、50多歲時便退休。設計畫面

台南檢警調查,這名狼師姓氏特殊,曾在國小服務達29年,包括台中6年、台南23年,又在台南開設補習班,小有名氣,2004年時退休現今約70歲。台南市教育局2020年接獲檢舉得知狼師行徑,展開清查後報案,共計10多名被害者,然而大部分超過追訴時效,無法追究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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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該師2003年12月到2004年4月間擔任班導師時,曾在校園頂樓,違反班上A女意願,對其強吻,隔著制服摸胸、襲臀與觸摸陰部,還掀衣舔胸,對女孩說「妳胸部很漂亮」,又要求替他打手槍,甚至強迫A女與另位女同學輪流幫他口交,強逼吞精並說「這很營養,我老婆都是這樣」,總計猥褻18次、性侵6次。

被害人B女則指稱,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間,該師也在頂樓強吻她二次,還辯稱是用「父親立場」來照顧她,「因為很愛妳,才會親妳。」計猥褻2次,台南地院一審時調查其餘6名受害人,都曾遭到同樣惡劣行徑對待,但已超過追訴期時效,無法追究刑責,最後依20次對幼女強制猥褻罪,各判處4年;6次對幼女強制性交罪,各判刑8年,合併應執行13年,該名男師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今天台南高分院合併改判10年徒刑,仍可上訴。

台南狼師涉性侵女學生,一審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判合併突襲13年,他不服上訴,二審今改判10年。台南高分院。資料畫面
台南狼師涉性侵女學生,一審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判合併突襲13年,他不服上訴,二審今改判10年。台南高分院。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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