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中童軍大會爆醜聞 男團長偷拍少年淋浴!失風落跑當場被逮|壹蘋新聞網

高雄國中童軍大會爆醜聞 男團長偷拍少年淋浴!失風落跑當場被逮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高雄報導】高雄市「112年度國民中學童軍教育聯合大會」,去年12月在中正預校舉辦,擔任活動關主的郭姓童軍團長,竟持手機偷拍1名參與活動的未成年男童軍淋浴,男童軍當場發現喝止,郭男沒拍成功就嚇得奪門而出,仍被眾人攔獲報案。郭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是未遂犯,加上犯後有悔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可上訴。
去年12月在中正預校舉辦的高雄市「112年度國民中學童軍教育聯合大會」,發生男團長偷拍男童軍淋浴事件。翻攝Pixabay
去年12月在中正預校舉辦的高雄市「112年度國民中學童軍教育聯合大會」,發生男團長偷拍男童軍淋浴事件。翻攝Pixabay

據了解,31歲的郭姓男子在高雄童軍界小有知名度,曾獲得2023年中華民國童軍會「銅質臘梅」獎章。去年12月,高雄市112年國民中學童教育聯合大會在中正預校舉辦,郭男擔任活動關卡的關主,協助學生闖關事務,沒想到卻爆發偷拍醜聞。

 

判決指出,去年12月2日該童軍活動舉辦期間,下午5時許,郭男趁1名未成年男童軍在浴室淋浴,進入其隔壁淋浴間,持智慧型手機由底部空隙伸入被害童軍的淋浴間,偷拍他的隱私部位。

被害男童軍發現後,當場怒斥「幹什麼!」郭男嚇到奪門而出,被王姓老師等人攔下,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檢視其手機未發現偷拍畫面,但郭男坦承犯行;檢察官偵辦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認定郭男違反兒少法第36條「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未遂罪」,最重可處7年以上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但未遂犯先減刑一次,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積極與被害人尋求和解,確有悔意,再減刑一次,將他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資料畫面
高雄地方法院。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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