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市府求償案二審宣判!要賠2847萬 李長榮聲明回應了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2014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前鎮、苓雅等區一心1路和凱旋3路、三多路等處發生氣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高雄市政府對中油、榮化和華運等3家公司求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10)日上午部分宣判,認定市府過失比佔8、9成,李長榮仍須負一至二成責任。李長榮化工公司發表聲明,深感遺憾,將委請律師依法提起上訴,以維公司信譽及股東權益。
李長榮化工表示,最高法院刑事庭之前就高雄氣爆案詳細調查證據之後,已經認定:高雄氣爆肇因於高雄市政府在民國80年間設置的地下箱涵違規包覆了本公司的地下4吋管線,因此判決公司的相關人員均無罪,且業已定讞在案。
熱門新聞:高雄氣爆市府求償案二審宣判!市府僅獲賠2847萬 原因是這個
2014年7月31日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後,公司40多位同仁立即組成志工團,關懷並協助超過一百位的受難者與家屬。在法院開始審理公司是否應負法律責任之前,公司在當時的李謀偉董事長促成下,由公司、高雄市政府及華運公司三方與罹難者家屬於2015年簽署三方協議書,並由本公司先墊付每位罹難者新台幣1200萬元(由罹難者家屬受領)。公司由衷感謝出面協助的當時高雄市副市長許立明、自救會會長陳冠榮,以及現任會長王忠誠,才能促成三方和解,讓災民早日恢復生活常軌。
2020年,李長榮與相關同仁成立了「財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氣爆受難者社會福利基金會」,將以愛心持續對受難者及家屬進行職業與教育訓練,並提供相關協助。2021年,刑事案件三審定讞之後,本公司持續努力於ESG永續發展,並致力於「2030年減碳37%、零工安事故、誠信正直經營」三大目標。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