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不滿160公分當不成女消防員!違憲確定 消防署說話了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陳姓女子2018年間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獲得錄取,卻因身高不滿160公分,消防員受訓資格被刷掉,陳女聲請憲法法庭憲法審查,今(31日)宣判,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項規定「違憲」,宣布之日屆滿1年時失效。消防署下午也發出聲明,表示將依消防人員執行消防工作實際需求,配合考選制度調整未來選任女性消防人員基礎條件。
消防署新聞稿中說明,為配合重要國家政策,積極充實全國消防人力,解決外勤消防人員勤休問題,保障消防人員健康權,消防署訓練中心刻正辦理112年消防特考班教育訓練及現職消防人員各類專業訓練,考量消防工作具有高度風險性及危險性,課程包含火災搶救、緊急救護、水上救生、急流救生、救助、化學災害搶救及山域事故救援等訓練項目,使其具備足夠的能力和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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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表示,本次憲法法庭宣判消防人員身高限制規定,因對女性有不利差別待遇「違憲」,未來將以消防工作實際需求為前提,配合考選制度調整未來選任女性消防人員之基礎條件,並於教育訓練期間,透過消防署訓練中心各項專業消防訓練培育新任消防人員,期使消防人員能夠應對各種災害及緊急情況,保障本身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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