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36億廠房給台積電涉內線交易 力特光電董座200萬交保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力特光電(3051)於2020年間發布重訊,以36億價格把廠房賣給台積電,但董事長趙寄蓉和兒女及員工們,竟在此利多消息公佈前,進場買賣股票,分別獲利數十萬至數百萬元不等,檢調今搜索約談,檢察官晚間複訊後依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諭令趙寄蓉父子分別200萬、100萬交保。
趙寄蓉獲保後,面對媒體詢問,「有沒有內線交易?」他回應「沒有,接受調查,配合、配合。」隨即快步離去。另趙男的女兒、力特光電協理馬仁強各50萬元交保,其餘員工、親友等13人分別3萬到40萬元不等交保。
根據資料顯示,力特光電成立於1998年3月,主要業務分為偏光板及觸控相關材料,2021年,公司集中資源開發高毛利偏光板產品如車截應用及薄型化偏光板,以及VR產品用偏光板等,2022年產品營收比重為偏光板佔97%,太陽眼鏡、觸控及相關材料佔3%,主要生產基地為平鎮廠,擁有4條偏光板產線;南科廠則對外出租。
2020年8月12日,力特光電發布重訊,將把位在台南市善化區4筆建號的廠房,以及其相關附屬設備賣給台積電,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6億5000萬,未料,趙姓董事長和兒女,竟在此重大利多消息公佈前,進場買賣股票,從中不法獲利數十萬,另有多名員工也在禁止交易期間買股,賺進數百萬犯罪所得。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韋宏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兵分17路前往趙男住家等處搜索,訊問被告趙男等20人,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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