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展成效!新北無照駕駛3個月近2萬件 累犯者下降18%|壹蘋新聞網

重罰展成效!新北無照駕駛3個月近2萬件 累犯者下降18%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交通違規無照駕駛加重處罰新制從去年6月30日起實施,小型車、機車駕駛人若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即處罰加倍,每次違規皆處罰鍰新臺幣2萬4000元。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北市今年1至3月無照駕駛違規共計1萬1997件,其中5年內累犯無照駕駛違規有9416件,占近總數的8成;相較新制實施前同期(112年1至3月)無照駕駛違規件數1萬4701件,減少約18%,新制實施加重處罰後略見成效。
無照駕駛累犯罰則。裁決處提供
無照駕駛累犯罰則。裁決處提供

新北交通裁決處表示,依新制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無照駕駛機車可處罰鍰新臺幣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小型車可處罰鍰新臺幣1萬8000元至2萬4000元;於5年內違反前開規定第2次以上者,每次即處罰鍰新臺幣2萬4000元。另因同條例第35條第1項至第5項,於酒(毒)駕吊扣(銷)駕照期間又無照駕駛,則再加罰新臺幣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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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處處長李忠台呼籲,民眾若因名下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結清,導致無法考領駕照者,可先至各處罰機關或執行分署辦理分期付款,符合相關考領規定後,即可考領取得合格駕照,以避免因無照駕駛遭罰,並且維護所有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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