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逾11萬停車費遭拖吊!繳20元就可領車太不合理 中市府將修法這麼做|壹蘋新聞網

積欠逾11萬停車費遭拖吊!繳20元就可領車太不合理 中市府將修法這麼做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近5年停車費累計欠繳金額達2億元,台中市議員李天生發現,現行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有漏洞,民眾若積欠多筆停車費,車輛遭移置保管,只要繳交其中1張停車費就可以領回車輛。台中市交通局表示,目前已修法並於6月送交市議會審議,未來民眾若依積欠停車費被拖吊,必須「繳清」所有停車費才可以領車。
台中市車主若因積欠多筆停車費遭拖吊車輛,只要繳其中1筆,不論金額大小即可領車,市府表示將修法。李天生辦公室提供
台中市車主若因積欠多筆停車費遭拖吊車輛,只要繳其中1筆,不論金額大小即可領車,市府表示將修法。李天生辦公室提供

李天今在市議會質詢說,台中市停車費欠繳費用,累計至112年底達2億2千多萬元,其中欠費最高的車主積欠達11萬9,035元。基層同仁沿街開具停車費繳費單,十分辛苦,同時停車費用不高,交通局並且提供「線上繳費」等便民服務,為何還有如此高額欠繳費用?要求針對欠繳車輛進行通報強制拖吊,有效解決停車費欠繳問題。

熱門新聞:台中「騎樓停汽車」屢遭檢舉吃罰單 民代籲市府訂自治條例解套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明,民眾因積欠停車費依法拖吊後,依目前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只要繳納部分停車欠費即可將領回車輛,停管處為維護本市停車環境,已於本次會期提送修法,爾後積欠停車費依法拖吊的車輛須繳清停車費後,才可以領車。

李天生批評,欠繳停車費排名第一金額約11萬9千多萬元,欠繳者只要繳交一張停車費20元,即可領回扣車,剩下欠款得辦理催繳或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不合理,要求正視解決。

交通局說明,台中市停車費到繳率約為99%,停車欠費年平均約1,409萬,欠費占收入比約0.93%;交通局為管理並維護停車環境,針對大額欠費車主已採取行政強制執行,以維護政府債權。

交通局表示,為持續積極追繳欠費車輛,除停車費催繳作業外,針對大額欠費車輛也註記匯入開單員PDA並優先通報拖吊;此外,對於欠費車輛也限縮購買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月票的資格。

交通局補充,為維護台中市停車環境,目前已提送修改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未來民眾因積欠停車費而有依法拖吊情況,須將積欠的停車費繳清後才可以領車。

市議員蔡耀頡(左起)、李天生、江肇國,關心台中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漏洞,要求市府修法解決。李天生辦公室提供
市議員蔡耀頡(左起)、李天生、江肇國,關心台中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漏洞,要求市府修法解決。李天生辦公室提供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