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勤隊員「撞海」殉職!雙胞胎女兒慟失父親 判國賠1138萬|壹蘋新聞網

空勤隊員「撞海」殉職!雙胞胎女兒慟失父親 判國賠1138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2018年2月派遣空中巴士直昇機,執行登船救援,柯姓隊員完成任務以吊掛方式要回到直升機時,天色已暗,鋼繩因風大而來回擺盪,駕駛降低高度想排除狀況,不慎導致柯男猛撞海面,腦部損傷、頸椎骨折死亡,留下一對年幼雙胞胎女兒。家屬怒告空勤總隊要求國家賠償,高等法院認定機上人員操作並無疏失,但空中巴士直昇機無法自動定點滯空,不適合夜間海上吊掛,空勤總隊未派遣適合此次任務的其他直昇機,確有疏失,判賠4名家屬共1138萬元。
空勤總隊直昇機將隊員吊掛至機內。(圖與本案無關)空勤總隊提供
空勤總隊直昇機將隊員吊掛至機內。(圖與本案無關)空勤總隊提供

判決指出,當天柯男與隊友奉命飛往彭佳嶼海域,救援命危的「W-STAR」貨輪印尼籍船長,不料吊掛柯男的鋼繩擺盪並卡滯,依當時狀況,將柯男放置海面以消除鋼繩張力,是風險最低的解除方式,因此直昇機機組人員決定以此方式操作,解除卡滯,並無過失。

此外,機上駕駛等3人試圖讓柯男入水時,已盡力將空速降至最低,但因直昇機當時順風飛行,風力較強,因此在空速近乎為0的狀態下,造成柯男快速觸海,當時已無光源,駕駛等人受限於設備,無法目視確認柯男與海面的距離及相對速度,不能怪他們操作不當。

不過,高院認為空中巴士直昇機受限於裝備限制,不適於在無法目視目標的狀況下實施吊掛救援,事發當天,花蓮及台中基地有UH-60M直昇機可供派遣,該機型具夜間海上吊掛能力,但空勤總隊卻從松山機場派遣空中巴士直昇機,這型直昇機無法自動定點滯空,導致駕駛等人試圖操作讓柯男入海時,造成他快速撞擊海面而死亡,空勤總隊要負責,因此今判空勤總隊須賠償柯男母親、妻子及一對雙胞胎幼女共113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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