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偷排強鹼廢液入溪流獲利1.4億元 無良夫妻檔上億元資產遭扣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龜山一家化學工廠吳姓女負責人和擔任現場製程主管的張姓丈夫涉嫌明知公司製造偏矽酸納之過程中產生之強鹼廢液應經有效處理始得排放,竟未有效處理,即任由強鹼廢液經由雨水溝流入溪流,嚴重污染水體,不法獲利逾1.4億元。案經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扣押的化學工廠1億餘元資產。
案經檢察官吳明嫺獲報後,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府環保局等單位在去年8月8日,前往位於龜山區萬壽路1段的吳女經營的化學工廠執行搜索,並約談吳女夫婦及相關證人,繼而發現該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文件,亦未曾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歷年排放廢水獲利約1億4059萬3294元,為保全沒收不法所得,即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該公司不動產及帳戶現金共1億餘元。
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吳女和丈夫涉犯刑法第190條之1第2項、第1項事業場所負責人因事業活動犯污染水體、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事業未依規定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致污染環境、水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不遵行主管機關依法所為停工之命令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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