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喜電影被詐1.1億!女會計用這招騙老董3年 下場超慘|壹蘋新聞網

双喜電影被詐1.1億!女會計用這招騙老董3年 下場超慘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双喜電影集團會計陳玉玲2016年起利用廠商請款機會,請老闆陳永雄在存款憑條蓋用印鑑後,變造金額或受款人,然後到國泰世華銀行辦理轉帳、取款,以此手法在3年間A了1.1億元。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判她8年2月徒刑定讞,其中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双喜集團董事長陳永雄先前到高院聽判。資料照片
双喜集團董事長陳永雄先前到高院聽判。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双喜集團旗下有3家公司,包括台北双喜電影發行公司、台北真好電影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發行工作室公司台灣分公司,陳玉玲是集團的主辦會計,同時負責双喜公司、真好2家公司的會計帳務及出納業務,但她卻利用老闆陳永雄的信任,趁廠商向集團請款時,用乾坤大挪移加上造假的手法A錢。

審理時,陳女供稱:「我確實有業務上填載不實,大部分都是用取款的時間差去改變金額,有時候先跟董事長說取200萬,但是後來就去跟主管說數字有變,把數字填寫比較多的金額。」、「我主要是用挪用的方式,例如5日要付薪水,1日先跟董事長說5日要付薪水,所以先取得這筆款項,後來就先挪用這筆款項,償還我向朋友借的錢。」

陳永雄則告訴法官:「我2017年就發現我們銀行存款有問題,跟總帳、大帳數字有比較大的距離,發現後有要求開始調查到底發生何事。」、「2019年1月我人在北京,發現整個公司所有錢都不見了,都被掏空了,我打給陳玉玲問發生什麼事。」

高等法院去年9月間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決陳玉玲8年2月徒刑,其中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陳女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須服刑7年。

陳永雄去年9月到高院聽判後,質疑如此輕判難以嚇阻犯罪,並說:「陳玉玲挪用公司1億多元,有個很大的幫兇,就是國泰世華銀行。」陳男表示,當時他並沒有把銀行大、小章交給陳玉玲,但銀行作業出現很大漏洞,讓陳女無需持有相關印鑑,就能把公司的錢轉到她的帳戶,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因此已向金管會申訴國泰世華銀行。

國泰則發聲明駁斥:「經初步調查,取款及匯款本行就印鑑及流程均依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指稱絕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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